行動電源不能放進託運行李,應放手提行李;容量判斷看瓦特小時(Wh),不只看毫安培小時(mAh)。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截至2026年9月27日公布的規定是每位旅客最多帶兩個,且機上不得使用或替行動電源充電。超過100 Wh後,各航空公司的接受條件不同,出發前要照實際承運航空公司逐一確認。
先看 Wh 標示,不要只盯著 mAh
行動電源外殼若以 mAh 標示容量,航空規定仍以 Wh 判斷鋰電池能量。長榮航空提供的換算公式是 Wh=mAh ÷ 1,000 × 電壓(V)。
例如標示 20,000 mAh、3.7 V,計算結果是 74 Wh;同樣的 mAh,若標示電壓不同,換算出的 Wh 也會不同。(長榮航空官網,查證日 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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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方案與價格 →可先找外殼、說明書或產品規格上的額定能量 Wh,再核對電池電壓與 mAh。若外殼只寫一個大容量數字、沒有電壓或 Wh,不能直接把數字當成 Wh,也不宜自行假定採用哪個電壓換算。遇到標示磨損、看不清或只有外包裝規格時,先向承運航空公司確認。
還要分清「行動電源」和「裝在設備裡的電池」。中華航空把裝置內電池、備用電池與行動電源分欄;長榮也分列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備用電池。手機或筆電內建電池按裝置內電池規定處理,另帶的電源則依行動電源或備用電池規定放置。

容量限制不是一條線:先看航空公司規定
100 Wh 以下的行動電源不能託運;中華航空列明這個區間可手提。超過 100 Wh 至 160 Wh(含)時,長榮列明備用鋰離子電池須先取得航空公司同意;中華航空則將 101–160 Wh 行動電源列為禁止攜帶上機。
剛好 100 Wh 歸在「100 Wh 以下」區間,不與 101–160 Wh 重疊。長榮頁面對需同意的範圍寫作 100–160 Wh;標示恰在 100 Wh 或有疑義時,出發前向承運航空公司確認。(兩家官網,查證日 2026-09-27)
| 承運航空公司 | 100 Wh 以下(含) | 超過 100 Wh 至 160 Wh(含) | 託運 |
|---|---|---|---|
| 中華航空 | 可手提 | 行動電源禁止上機 | 不可 |
| 長榮航空 | 依行動電源規範手提 | 備用鋰離子電池須先取得同意;官方頁面寫作 100–160 Wh | 不可 |
表格整理的是兩家航空公司官網在查證日刊載的規則摘要,不代表其他承運航空公司相同。長榮的「須取得同意」指先取得航空公司核准,不是到了登機門才詢問就能當場放行。
若產品超過其接受條件,或航空公司未同意,就不能按一般手提電池方式攜帶。中華航空列出的 101–160 Wh 行動電源則屬禁止上機,不適用先申請同意的說法。
超過 160 Wh 的鋰離子電池禁止攜帶上機。產品標示接近門檻時,按額定 Wh 判讀,不以標稱容量、充電輸出功率或手機顯示的剩餘電量代替。中華航空危險品頁分列裝置內電池、備用電池及行動電源;長榮限制頁也分列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備用電池,託運時先按物品類別查相應條件。

託運前和報到前,分兩次檢查
打包行李時,把所有行動電源取出,逐顆確認外殼標示,再將它們放入手提行李。若手提行李在登機口被要求改交託運,先把行動電源拿出來留在客艙,不能連同行李送進貨艙。打包前再確認該航班的客艙放置方式。
中華航空和長榮航空都限制每人攜帶行動電源的數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自2026年4月8日起每人最多兩個。整理時要以每位旅客的數量計算,不要把同行者的電池混放後忘記分清歸屬。轉機時若換航空公司、不同航段由不同公司承運,也要核對每一段的限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查證日 2026-09-27)
放進手提行李前,避免行動電源與鑰匙、硬幣或其他金屬物件直接接觸接口;可分開收納,並保持外殼完整、標示可辨識。民航局提醒妥善包裝、個別保護,避免碰撞與短路。若電池膨脹、外殼破裂、標示脫落或產品遭召回,不要把它當成一般可攜物品打包,應向航空公司確認處理方式。

三種容易卡在安檢或報到櫃檯的情況
外殼只標 mAh:先查看是否另標電壓或 Wh。若自己的產品電壓不同,換算結果也會不同。資料仍不完整時,詢問承運公司並備妥產品規格,不要拿別款電池的換算結果替代。
容量超過 100 Wh:不要只記「上限 160 Wh」。先查所搭航空公司的行動電源專屬規則:中華航空禁止 101–160 Wh 行動電源,長榮列明此容量區間的備用鋰離子電池須先取得同意。出發前沒有拿到核准,就不要預設可帶上機。
手提行李臨時改託運:在交出行李前取出行動電源,確認它仍由旅客帶入客艙。這和把行動電源塞進託運箱再貼上易碎標籤不同;標示或包裝不能改變不得託運的規則。
若同行者帶多顆,先由每個人自行分配並核對數量;若產品規格看不清,先查製造商提供的額定能量資料並向航空公司詢問;若行程含轉機或聯營航班,則按各段實際承運公司逐段比對。不要只根據訂票頁顯示的品牌名稱判斷承運方。
聯絡航空公司前,可先記下電池外殼標示、額定 Wh、產品型號與每人攜帶顆數,再把問題拆成容量是否接受、是否需要事前同意、可否手提及機上放置方式。這樣詢問時能直接對照產品資料與航班規定;若承運公司回覆需要同意,就先取得核准再整理行李。
同一旅客帶不同型號時,逐顆對照標籤,分別記下型號、mAh、電壓與 Wh,不把一顆的規格套用到其他顆。可拍下規格標籤並備妥航段資料,詢問時提供產品數值;若需要航空公司同意,先取得回覆再決定是否攜帶。
若外殼另有 Wh 標示,先用額定能量欄核對;不要拿 USB 輸出電壓代替電池標示電壓。外殼、說明書與產品規格若不一致,整理好型號與標籤照片,再向承運公司確認採用哪項額定資料。
兩顆各自符合容量條件,也仍要同時符合每人攜帶數量上限。民航局與航空公司頁面分別列有數量、容量和放置規定,打包時逐項核對。(長榮航空與民航局,查證日 2026-09-27)
出發前的核對清單
- 讀產品標籤上的 Wh;沒有 Wh 時,以標示 mAh 和 V 計算。
- 查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行動電源規則,特別核對 100 Wh 以上的處理方式。
- 將行動電源從託運行李移到手提行李,並確認每位旅客的攜帶數量符合規定。
- 保持電池標示清楚、端口有保護且外殼完好;若有疑問,出發前向航空公司確認。
行動電源上機後,依民航局規定不得在飛行途中使用或充電;各航空公司也可能另有客艙放置要求。出門前可再看本站的相機電池託運與鋰電池規定及筆電放託運行李的注意事項,分辨備用電池與裝置內建電池的處理方式。
常見問題
行動電源可以放託運行李嗎?
不可以。民航局與本文列出的兩家航空公司均要求行動電源隨身攜帶,不可放入託運行李。
行動電源超過 100 Wh 一定不能帶嗎?
各航空公司規則有差異。中華航空禁止 101–160 Wh 的行動電源;長榮航空列明 100–160 Wh 備用鋰離子電池須取得航空公司同意。先確認承運公司規則和核准狀態。
只有 mAh,怎麼知道是否超過容量限制?
用額定 Wh=mAh ÷ 1,000 × 電壓(V)換算,並以產品標示為準;若缺電壓或規格不清,向航空公司確認。
可以帶幾個行動電源上機?
民航局公告自2026年4月8日起每位旅客最多攜帶兩個。出發前再核對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頁面,並依其客艙規定放置。
本文資訊為 2026 年第 3 季查證,如有異動請以平台當下公告為準。資料查證日期:2026年9月27日;出發前按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說明核對行李規定。
最後更新: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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